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推荐:其他类房屋提取条件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网友常见公积金提取条件解答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銆异地购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的金额为个人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公积金提取表格下载及样表填写说明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下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2、死亡:住房龚建军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4、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5、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1、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2、申请经济适用房在产证下发之前,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在拿到产证后可以再办理提取,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
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四)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需准备的各项材料
1、职工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2、职工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前提取凭证等证明材料
不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
已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3、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为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
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户籍地证明材料等
4、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非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
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
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5、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用地证明、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6、职工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应当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此后续提应当提供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提前结清贷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7、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8、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符合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或者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条件之一,且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个月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提供由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等证明材料
(2)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
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9、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2)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10、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
11、职工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12、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者签证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
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Step 1:用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
Step 2:公积金中心一次告知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Step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Step 4:单位核实真实后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5: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工作中心人员予以审核
Step 6: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
Step 7: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
Step 8: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Step 1:职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
Step 2: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网上综合业务平台递交提取申请并上传电子化证明材料
Step 3:等待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网上提取业务审核标准与柜面业务审核标准一致,以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信息安全
Step 4:网络转账,即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职工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债务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1、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6、(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7、(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8、(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0、(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13、(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14、(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15、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16、第十七条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7、(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18、(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19、(三)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20、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21、(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22、(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23、(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24、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OK,关于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友情链接:
广告合作商务QQ: 81849964
2026年最新贷款计算器,采用2026年最新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利率表,提供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买房、个人按揭月供购房等银行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在线使用,2026年最好用的房贷计算器,房贷利息计算专家。